咨询电话:0571-85176860

鉴定范围/ RANGE

文书司法鉴定

文书司法鉴定是指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,对案件中涉及的文字书写、文字制作、印章印文、文书物证反映的具体内容、文书的制作方法、文书的真假等有关问题的分析、鉴别、认定等活动。文书司法鉴定为分析案情、缩小调查范围、明确案件的调查方向、认定犯罪嫌疑人等方面可以提供证据。

文书司法鉴定包括笔迹鉴定,印章印文鉴定,伪造、变造文书鉴定,打印、复印、印刷文书鉴定,文书物质材料鉴定,文书制作时间鉴定等。

对文书的鉴定主要通过对检材与样本的比照检验来进行,要通过对笔迹特征、印章印文特征的识别,还要从版面内容如图案、文字、印文、底纹、印刷油墨、纸张以及防伪材料等方面来进行鉴别。为了更好地观察和比较文书中的一些细小特征,检验人员需要借助放大镜、显微镜、文件检验仪、比对图片制作系统或其他专门鉴别仪器进行鉴别。

文书司法鉴定委托应注意事项
1、委托手续必须齐全;
2、提供的相关检材需原件,且需具备必要的检验条件;
3、提供的相关样本资料需原件,一般应提交与检材同期的样本资料五份以上;
4、提供的资料需真实、可靠,由于资料虚假或不全等原因,导致鉴定结论错误或不能作出相应鉴定意见,本所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和责任。

浙公网安备 33010302000732号